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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扩至22家

9月1日,南宁市首单跨境电商企

功夫:2020-9-2 分享到:

9月1日,南宁市首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9710模式)货物在南宁综合保税区顺利通关,标志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在南宁正式启动。据悉,该批货物由越南一家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采购,重要为儿童玩具等,在南宁综保区放行后将通过陆路运输转关至凭祥交谊关港口发往越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颁布了《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领域的布告》,明确从9月1日起在已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长上海、福州、南宁等12个直属海关发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至此,我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扩容至22家。

“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表企业或海表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买卖的业务大局。“跨境电商B2B出口”扭转了从前只能通过通常业务方式报关的情况,企业能够通过“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享受海关“优先检验”“一体通关”“自动比对”“方便退货”蹬着惠措施,实现全程通关无纸化,申报清单越发精轻便捷。

具体而言,在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下,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表企业达成买卖,货物直接出口投递境表企业,时效性大大提高;企业还能够将原来一个个幼包裹单独打包贴面的操作,变为一次性批量出口,免去出口前单独包装贴面单,大大降低了人为用度和物流成本。

海关工作人员暗示,单列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方式,有助于海关精准鉴别、正确统计跨境电商出口数据,越发系统、正确地反映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情况,为国度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更科学的决策支持。

 

起源:人民网-广西频路

作者:彭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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